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发展的现状、挑战与对策

2022-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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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24日,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职教二十条》),开篇即强调“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这就迫切需要构建与普通学校平行、类型层次完善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作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独立的“教育类型”的重要举措。然而,在当前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独立类型教育而对其进行改革的实践中,关于如何建设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我国还缺乏深入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文章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发展脉络进行梳理,深入分析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现状,进一步探索“创办”模式下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所面临的挑战并提出相应对策。

1 我国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发展脉络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现代高等职业教育已经开始探索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1998年12月,教育部发布《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实施高校扩招政策,倡导多途径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允许职业院校毕业生经过考试接受高一级学历教育”的“专升本”政策,推进了高职院校与本科院校联合培养高职本科生的试点,初步摸索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2011年8月,《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强调应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完善高端技能型人才通过应用本科教育对口培养的制度”。表明国家正式提出通过应用本科院校开展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

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应“探索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原则上中等职业学校不升格为或并入高等职业院校,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不升格为或并入本科高等学校,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转型,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高等学校时,鼓励其定位为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显然,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市场对劳动者技能水平的要求也随之提高,现实中却面临着高技能人才数量极大短缺的困境。面对这一现实问题,我国开始意识到提升职业教育办学层次的重要性,重视起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这一阶段我国强调普通高校向应用型高校进行转型。但是转型后的应用技术类型高校人才培养的逻辑起点仍是理论知识,只不过较之普通高校更注重实践性、应用性而已,结果是培养质量往往并不够理想。

2015年,教育部发布《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仍提出“引导一批独立学院发展成为应用技术类型高校”,并强调“重点举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 2019年,国务院发布《职教二十条》,进一步明确“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校开办应用技术类型专业或课程。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值得一提的是,这是国家首次通过政策文件提出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是我国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体系认识的重要转变。至此,国家开始试点专科高职特别是民办高职院校升格为本科层次的职业技术大学,培养本科层次的技术技能人才。加快实施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既是产业转型升级对职业教育提出的新要求,也是职业教育自身体系构建的新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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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我国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现状

我国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在不断的办学探索中主要形成了“联办”“试办”“转办”和“创办”四种模式。这四种模式都各有利弊,结合我国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发现当前最具有发展可能性的当属“创办”模式。

2.1 “联办”模式

在“联办”模式中,普通本科主要负责招生与录取、学籍管理、毕业证、学位证发放等工作,高职院校主要负责日常学生教学与管理、校内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顶岗实习和职业资格证书的获取等工作,并且学生的学习地点也仍在高职院校。简而言之,虽然由普通本科和高职院校共同制定本科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但整个人才培养过程主要是由高职院校承担。例如:河南科技大学的“电力电子与电气传动”为河南省重点学科,拥有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硕士学位授权点,电气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被评为全国机械行业技能人才培养特色专业、国家级骨干专业。河南技术大学与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双方依据学科优势和专业优势,2016年共同联办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应用型本科专业。

该模式的优点在于将普通本科的专业优势与高职院校的专业特色相结合,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有利于培养一线高级应用型人才,为地方产业转型升级输入更多人才。但是联办模式下二者之间的合作层次往往较浅,沟通较为滞后,专业培养质量难以得到保证。一方面,普通本科院校在“重学历、轻技能”的影响下仍然用自身标准对教学质量进行监控;另一方面,高职院校的培养仍然较为独立,普通本科对其影响力较小。总体而言,“联办”模式下的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其实施主体仍然是高职院校,想要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的目标难以实现。

2.2 “试办”模式

在“试办”模式中,高职院校主要进行了两种尝试方法:一种是普通本科二级学院试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另一种是在高职院校试办“四年制”高职教育。前者试办的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一般纳入普通本科批次招生,授予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例如2008年,云南省教育厅率先提出并探索“高等职业本科”办学,批准云南师范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开展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教育试点。其优点在于二级学院可充分利用和发挥普通本科的综合优势,提高与企业的合作程度,积极开拓办学的各种途径。但是也存在着与“联办”模式相似的不足:二级学院在教学过程中仍是重理论轻实践,导致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在实际办学过程中逐渐学术化。目前,我国采用“试办”模式的普通本科院校并不多,其“高等职业本科”的表述也较为模糊,难以分清“高等职业”与“本科教育”之间的关系。

在高职院校试办“四年制”的高职教育是基于行业快速发展情况下对相关专业高级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求。例如:2001年,教育部批准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试办楼宇设备与智能化技术专业的四年制本科高职。其优点是相比于过去三年制高职院校培养的电气专业设计人员,四年制高职的定位是培养出能够具备自动控制、信息工程、计算机应用等多学科复合技术的应用型人才,从而适应行业发展,促进社会进步。但较为遗憾的是这一探索最终还是因为国内没有相应政策支持而被迫停止。

2.3 “转办”模式

在“转办”模式中,主要是引导地方普通本科向应用型本科院校转变,其目的是要形成科学合理的高等教育结构,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满足社会发展需求。目前,各地为了鼓励地方普通本科院校向应用型本科院校转变,纷纷出台有关政策。安徽省人民政府较早地在这一方面实施了相关政策,于2008年推动14 所地方普通本科院校建立应用型本科院校联盟,又称“行知联盟”。2014年《安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进一步强调引导本科院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2018 年安徽省政府制定并推行《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本科院校建设标准(试行)》,进一步推动应用型本科教育的发展。不可否认,在国家政策支持下“转办”的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突破了“试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改革尝试的局限性。

该模式的优点在于满足了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利于直接为地方和行业发展提供高级应用型人才。但是地方高校从普通本科转型为应用型本科院校,从根本上说是一次自上而下的“国家行动”。很多地方普通本科在思想上固守传统的教育理念,导致很多高校转型后定位不明确,往往是形式转型而实质上并未转型,难以保证高级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力度与质量。

2.4 “创办”模式

在“创办”模式中,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受高考扩招影响,一大批原有专科层次高等职业院校升格为本科。1998~2005年间,我国共增设本科院校191所,这些新增本科院校均为高职高专院校升格或由多所高职高专院校合并而成。例如2002年,教育部批准黄山高等专科院校升格为本科高校,升格后校名定为黄山学院。其优点是高职院校升格为本科后,有助于学校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然而实际上,有相当一部分高职院校升格为本科院校后,开始向普通本科教育靠拢发展,其原本的职业教育特色反而在很大程度上被削弱了。

另一种是民办高职院校升格为本科层次的职业技术大学,进行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自2018年起,由我国教育管理部门批准的22所高职院校(如表1所示)独立举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学校(以下简称“试点学校”),其中除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高职院校外,其余21所均是民办高职院校。教育部门选择民办高职院校作为试点的主体不难理解,相比于公办高职院校,民办高职院校的机制体制更加灵活,更容易适应新的层次发展。例如:南昌职业学院作为一所民办高职院校,拥有中央财政支持的建设实训基地,办学较为灵活,重视市场和服务,重视通过改革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因此成为首批试点学校之一,在升格后更名为南昌职业大学。并于2020年11月入选为江西省“1+X”证书联盟牵头院校,发展前景光明。整体而言,这种“创办”模式的优点与前几种模式有共同之处,即为社会培养更多高级应用型人才。但从更深的角度来看,因为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学校多为民办高职院校,其灵活的机制体制是前几种模式的公办高职院校所不具备的。并且从职业教育的类型属性来看,将民办高职院校升格为职业技术大学,真正落实了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独立类型”存在于职业教育体系当中,从而有利于构建完整的现代职教体系。同时,根据《职教二十条》“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的规划,2020年及未来几年试点学校的规模可能快速扩大,因此其未来发展前景非常好。当然,目前的试点学校主要是民办高职院校,其在专业与课程建设、师资队伍、校企合作方面与优质公办高职院校相比往往存在一定差距,并且在升格后也会面临各种不适应的状况,这是不可避免的,亟须我们去解决。总体而言,目前来看,无论是政策支持,还是可行性上,以及从职业教育的类型属性来看,“创办”模式都是最让人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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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国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面临的挑战与应对措施

从以上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四种主要办学模式来看,“联办”模式和“试办”模式各自存在较大的不足,“转办”模式虽然得到了国家的支持,但是在实际转型过程中,普通本科院校仍然存在学术主导的现状,学生也面临“知”与“行”割裂的窘境,无法做到“知行合一”。基于此,从长远角度来看,未来我国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办学模式将是“创办”模式,其办学主体将由民办高职院校发展而成。尽管这些民办高职院校在灵活的体制机制方面有很大的优势,但从学校的视角出发,它们的升格发展仍面临着很多挑战。这里笔者主要从专业与课程建设、师资队伍、校企合作三个对试点学校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要素层面出发,来分析民办本科高职院校所面临的挑战,并提出相应对策。

3.1 专业与课程建设

专业与课程建设是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教学过程中的核心要素,其建设水平决定了人才培养质量的高低。近些年,很多高职院校都越来越重视专业与课程建设,从多方面进行专业建设与课程改革。然而,一些高职院校,特别是大部分民办高职院校在专业与课程建设方面仍然面临着很多挑战:专业设置上不是完全遵循市场化原则,没有考虑到专业建设因产业升级发展而导致的滞后问题;课程建设上对实践教学不够重视,存在实践课课时数偏少的情况;课程开发存在“形式化”的问题,表面上课程开发活动轰轰烈烈,但实际开发出来的能真实贴合高级应用型人才培养规律的课程成果并不多;在进行课程评价时,更多考察学生的理论知识,而忽视学生的职业能力、技术水平以及创新能力等重要因素。这些都会导致民办高职院校培养的人才质量降低。

针对民办高职院校在专业与课程建设上的不足,需要试点学校去进行探索和实践。同时,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专业与课程建设也是一个新问题,需要试点学校不断尝试。故而笔者对试点学校在专业与课程建设上提出以下三点对策。第一,在专业建设上,试点学校应根据行业产业发展需求,培养符合需求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并且试点院校应考虑到学历教育具有长期性,在专业建设上应以适度超前的原则设置专业,保证专业教育能够适应行业产业发展;第二,在课程建设上应遵循能力本位的原则,注重突出课堂教学的实用性,合理分配实践教学课与理论知识课的课时比例,适当增加实践教学课的课时比例;第三,科学进行课程评价,在评价时兼顾学生的理论知识、职业能力以及技术水平等多个维度,保证课程评价的真实性。

3.2 师资队伍

“双师型”教师队伍是影响职业教育办学质量的关键因素。近年来,大多数高职院校在师资队伍建设上都取得了长足进步,注重建设双师型结构师资队伍。然而民办高职院校师资队伍的整体建设水平与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要求之间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一是教师数量不足,结构不合理。根据各个院校官网公布的师资队伍建设情况来看,大部分试点院校存在专职教师数量偏低、教师职称等级里高级职称比例偏低、双师型教师数量少等问题。二是教师实践能力不强。本科层次职业院校培养的学生是能够适应行业产业升级发展的、有一定理论基础的高级应用型人才,教师自身在进行教学时,必须善于将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结合起来传授给学生。然而民办高职院校的教师质量参差不齐,其教学方式与知识运用往往难以适应当前行业产业的发展趋势。

目前,针对民办高职院校在师资队伍建设上所面临的问题,为使其成为试点学校时可以继续更好地发展,对试点学校在师资队伍建设上提出以下两点对策:第一,加大优质人才引进力度。试点学校的师资队伍里,既需要学术型教师,也需要技能型教师,因此需要试点学校完善教师选聘机制,并根据《职教二十条》中提出的对教师的相关要求进行招聘,以保证试点学校教师的质量;第二,试点学校应注重提升教师实践能力,积极与校外企业合作,开发适合教师的实践基地,有效提高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从而促进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有效结合;同时,企业要与高校建立双师型培养机制,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到试点学校任教。

3.3 校企合作

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本身就涉及职业院校和企业两个主体,因此试点学校的成功发展离不开学校与企业的合作。然而,由于校企之间的价值追求和利益驱动不一致,导致大部分高职院校都在校企合作方面遇到了困难,其培养的学生往往并不符合企业对高级应用型人才的需求标准,特别是在产业转型升级后的大背景下,高职院校培养的人才更是与企业需求拉开了差距。此外,即使高职院校安排学生到企业实习,但是由于学生与企业的互动往往仍是依托于学校,其实习的时间较短,获得的实践内容也缺乏长期性和系统性,导致学生毕业后无法快速适应企业的需求,从而造成了“企业用不了、学校销不掉”的结构性就业问题。

对试点学校来说,校企合作的关键是要建立合理有效的利益分配机制,只有学校与企业之间的价值追求和利益驱动相一致,合作才能有效达成。而在2019年《职教二十条》中提出的新政策为校企合作的深度开展提供了依据与方向。《职教二十条》提出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如果符合条件,可按投资额一定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值得一提的是,相比于公办高职院校,民办高职院校则可以得到办学企业的更大投入,也可以吸引其他企业的资源入股,这也正是前文提及的民办高职院校体制的优点所在。因而试点学校应主动抓住这些发展机遇,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学校和企业在达成合作时应共享实训基地,融合利于学校的教学资源以及企业的生产资源,从而促进学生在职业内容、职业知识、职业技能以及职业创新能力等各方面有所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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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结语

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是当今职业教育在纵向上发展的必然趋势。在多年的演变中,经过不同模式的发展,当前,创办模式是最具发展可能性的。但是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在实际办学中要始终牢记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培养的人才是高级应用型人才,在专业与课程建设、师资队伍、校企合作上,应坚持“本科层次”与“职业教育”紧密结合,并在实践中不断修正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发展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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